第13章原始部落,送老婆?-《我能登陆上古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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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

    再宏大壮阔的蓝图,也得脚踏实地,一步步走。

    以王秀现在炼气期的修为,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暂时还是待在黑石部落里发育比较稳妥。

    借助黑石部落的力量。

    他狩猎凶兽、种植灵药、修炼符箓、炼丹之术都会更方便。

    “先知!”

    大祭司很懂事:“您一路翻山越岭,跋涉而来,肯定很累。”

    “请享用!!!”

    “这是今天狩猎队,刚刚猎到的野猪肉,实打实的二阶凶兽,肉质肥美,您来吃这第一口!”

    说罢。

    大祭司便递上一根木棍,上面插着一大块野猪肉,估摸着足足有二三十斤。

    好家伙。

    给王秀脸都看绿了,这么大块直接烤,里头怕是都没熟吧!

    黄金窜稀套餐,你就拿这个感谢我?

    “咳咳~”

    王秀哭笑不得,道:“实不相瞒,其实本座对烤肉之道,也颇有研究,还是让我自己来吧!”

    说罢。

    他缓缓走到野猪尸体前,手掐剑诀。

    刹那间。

    银色飞剑化作流光,咻咻咻地斩下一大块肉,并且全部切成拇指粗的小肉条,被王秀取出一块兽皮接住。

    当他转身头,准备到篝火旁烤肉时,整个人嘴角抽搐起来。

    为啥?

    因为部落里的那些家伙,又跪下了,而且满眼小星星地盯着他的飞剑,口中高呼:先知万岁,神器无敌!

    先知万岁,神器无敌!

    先知万岁,神器无敌!

    ……

    所有人身上都冒出一颗颗金色光点,密密麻麻地朝他飞来。

    好家伙。

    这特么不是神器。

    只是一柄平平无奇的飞剑啊!

    看着眼前的众人,王秀嘴角微抽,麻了。

    咱就是说。

    你们的信仰之力这么容易获得,会让本座觉得,完全没有挑战性啊喂!

    不过。

    虽然被一群人围在中间顶礼膜拜很羞耻。

    但王秀也不是啥要脸的人,他不但不觉得脚趾扣地,甚至还有点暗爽。

    尴尬?

    不存在,白捡的信仰之力,有啥尴尬的。

    要脸面的社恐群众,还想在修仙界捞好处?呵呵,吃屎都赶不上热乎。

    让部落里的众人起身后,王秀开始烤肉。

    烧烤。

    跟奖励自己一样,都是人类从上古时期,就已经开始研究的手艺活儿。

    不过。

    相比于奖励自己,烧烤技术要复杂太多。

    火候。

    刀法。

    作料。

    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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