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销赃罪!很刑很可拷的张律师!-《进狱系男神:特长送人进去吃牢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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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犯罪!”

    老李掷地有声,振聋发聩。

    “不是,怎么我就犯罪了?”

    张亮顿时大惊,连忙喊道:“警察同志你是不是搞错了啊,你说的那个什么掩饰隐瞒罪,我听都没听过啊!”

    “不是掩饰隐瞒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老李纠正了一句,接着给张亮普了一波法。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张亮就属于其中“代为销售”的情况。

    别以为只有自己偷东西才是犯罪,你帮小偷处理他偷来的赃物,这同样是犯罪!

    这個罪名,就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也就是所谓的“销赃罪”。

    听了老李的话,张亮整个人都麻了。

    他难道就不知道帮别人卖赃物不对吗?

    肯定知道!

    但知道的不多,并不清楚这种做法居然还要坐牢。

    “张亮,你还是老实交代吧,我们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而且还有同事去了你的电动车店进一步取证。”

    “我国一向是轻口供重证据的,就算你不开口,零口供都能办你!”

    “现在交代,还能争取减刑,你好好想想。”

    老李表情严肃,沉声沉稳。

    作为一线老民警,他很清楚怎么说,才能更好更快地撬开犯罪嫌疑人的嘴。

    果然,

    张亮心跳越来越快,脸色越来越白。

    坐立不安的。

    明显已经慌了。

    踏马的!

    卖个破电瓶车,钱没挣多少,现在给自己都搭进去了。

    后悔啊,真的,悔得肠子都青了。

    但有什么用呢?

    张亮叹了口气,肩膀一塌,仿佛全身力气被抽空。

    然后开始老老实实交代问题。

    踏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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