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有什么好观察的?连义体都没的废物,在帮派能干啥?” 半嘴:“也不能这么说,不改造也是有办法活下去的,但看他刚才那副臭脸,估计真把自个儿当咱们老大了。” 在半嘴眼里,强悍的义体其实并不代表一切,人类毕竟是情感驱动的动物,力量再强大,脑袋再聪明,最后渴望的依旧是感情上的满足。 他就是看清了这一点,才慢慢混到如今这个位置。 如果说当一条舔狗,那再也没人比他更擅长了,当年他既没有技术,也没有硬邦邦的拳头,全靠一张嘴把雷爷给舔舒服了,才在红蜈蚣站稳脚跟。 论溜须拍马,没人比得过他半嘴。 那些和他一起入帮,比他牛逼多的人,最牛的还在当小队长混资历呢,那群人觉得自己能打,能办事,能管人,就应该被大哥器重,殊不知功高震主这个道理。 那帮蠢货一个劲的埋头苦干,根本没明白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溜须拍马不是乱拍一气,是投其所好! 当你方方面面都安排到对方的心坎儿里,那就不是溜须拍马了,那叫知己! 半嘴其实蛮同情这个新来的小白脸的,毕竟他吃的也是这口饭,算是半个同行了,只不过这小子眼光着实不行,居然选了吃软饭。 那小子根本不明白女人是个怎样的生物,也不明白靠异性吃饭永远混不长久。 拍马屁永远要拍同性,因为这条赛道够反人性,竞争少,收益高,而且技术分比重,远远大于身体优势,是个可持续发展的职业方向。 在拍马屁上,有时战略眼光大于战术技巧。 但显然,那个人不懂,他把女人身上摘到的鸡毛当令箭,距离死期也不远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