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差不多就是这样,你觉得可以做出来吗?”叶尽欢放下触控笔问。 赛文没有立刻回话,他仍然盯着平板上的婚纱,看的出神。 直到店员拽了他好几下,赛文才回过神来。 “什么?哦,能做!”赛文下意识回了句,然后眼睛里散发出难言的惊喜,他看着叶尽欢,问:“您是专业的服装设计师?” “不是。”叶尽欢摇摇头,道:“业余爱好。” 赛文听的更加震撼,他并不怀疑对方是否撒谎,一个能设计出这种婚纱的人,没有必要撒谎。 “业余爱好能做到这种地步,只能说,您的天赋实在太惊人了。我学设计那么多年,从业生涯也算很久了,可是所有的设计和这件相比,真是自惭形秽。”赛文感慨道。 叶尽欢笑了笑,道:“没有那么夸张,我只是把色彩的搭配进行了一些超前提升,和现代的理念有所不同罢了。一时看着新鲜,多了也就不那么稀奇了。” 这话倒不是叶尽欢谦虚,他这设计虽然算得上惊艳,但在几十年后,并不能算举世无双。 那个时代对色彩搭配的理念,已经和现在有了极大的不同。 所以,叶尽欢是拿数十年后的作品来“作弊”,自然让人觉得震撼。 赛文拿过平板,仔细看大端详着,过了许久,他道:“您用了渐变色,虽然乍一看都是一种单独色彩,实际上很多蚕丝都是拼色的对吗?” “是的,所以你们可能要费些神了。”叶尽欢道:“不过钱不是问题,只有时间的要求。” “多久?”赛文问。 “下个月十一号我必须拿到。”叶尽欢道。 赛文露出些许为难之色,距离十二号已经不足一个月,想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做出成品,难度非常高。 因为叶尽欢需要的渐变色,是非常复杂的,一厘米的布料中,蚕丝的渐变都是不同的。 不光要进行特殊调配,还要进行后期的调整和剪裁,再加上成衣的制作,这么短的时间内想完成,赛文表示压力很大。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