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原来是个野种啊-《穿书九零,大佬的炮灰前妻觉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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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小叔被看得全身发毛,骂道:“看什么看?”

    “小叔,你和小婶感情真好啊。”

    江寒烟笑容越发古怪,今天这一趟没白来,收获很大嘛。

    可她也更为原身悲哀了,为了一个野种白白送了性命。

    没错,江大宝和江小叔压根不是父子,两人的面相显示毫无血缘关系,再就是江小叔子女宫晦暗无光,显示没有子女。

    更重要的是,刚刚她脑海中有提示,江小叔身有隐疾,不出意外的话,命中注定是断子绝孙的。

    所以,江思媛和江天宝是徐冬秀和哪个野男人生的?

    江寒烟更想明白了,为何江思媛前世只开了美容医院,因为她不是江家子孙,她的血只能开启空间,得不到医书和古琴,大概灵气也不会太多,只能用来美容罢了。

    江小叔后背凉叟叟的,心虚不已,色厉内荏地叫道:“我和你小婶当然感情好,还用你说?”

    “小叔,多吃点菠菜,补补!”

    江寒烟似笑非笑地看了眼江天宝,轻哼了声,没再管这对父子,径直进了屋。

    她能肯定,江小叔是知道内情的,他的身体有几斤几两,自个最清楚,徐冬秀在外面偷男人生出三个野种,完美的遮掩了江小叔不能人道的丑事,还把江天宝过继到她家,让她给这野种当牛做马,甚至卖命。

    艹!

    一家子算盘打得可真精啊,最蠢的就是江父江母这对混帐夫妻了。

    不过对于大堂哥江大宝,江寒烟并没意见,这个大堂哥的爹,估计和江天宝和江思媛不一样,品性很不错,是个老实忠厚人。

    江父不在家,只江母在家,在院子里勾拖鞋,最近流行毛线拖鞋,买来塑料鞋底,用毛线勾出漂亮的图案,穿起来很舒服。

    江寒烟瞥了眼,鞋底很大,得有四十几码,她估摸着是江天宝的,这小王八蛋人高马大,脚有42码,江父的脚都没他大。

    “给江天宝勾鞋?”江寒烟故意问。

    “嗯,他那脚跟铁一样,一双新拖鞋穿不了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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