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大神是我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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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舒兰拼命给温韩夹菜,看起来对这个未来女婿满意极了。

    吃好饭,项常胜跟温韩聊了一会,急急忙忙就出车去了。

    项暖领着温韩在家里到处看了看,电视机旁边有个小书架,写书的人对书本和文字格外敏感,他一眼就看见了那本《东宫风云录》。

    项阳走过来,从书架里将那本书拿出来,翻开前面的插图彩页,对温韩说道:“我最喜欢的作者,和我的姐的画。”他指了指签名的地方,继续显摆:“作者亲笔签名,从我姐那拿到的,一般人很难拿到。”

    项暖憋着没笑。

    项阳十分珍惜地将那本书放回书架:“姐夫,你也叫温韩,跟我偶像一个名,真巧。”

    温韩看着他,没说话。项阳看着他,像看着傻逼。

    项阳的手抖了一下,舌头跟打结了似的,声音都带着颤:“不,不会吧。”

    项暖点了点头:“就是你想的那样,别告诉咱妈,烦得慌。”

    项阳适应了好一会,然后接下来的时间就跟个狗腿子似的,围着温韩转。项暖怕温韩不自在,打发项阳出去买东西去了。

    温韩陪项暖在奶奶屋里坐了一会,老人家看起来开心极了,握着温韩的手:“我的小暖终于有人照顾了,有空常回来看看奶奶。”

    温韩将按摩仪拆开,帮奶奶按了按,耐心地教老人家使用方法。

    奶奶从柜子里拿出来一本相册,封面已经发黄了,看起来很有年头,一页页翻给温韩看。

    “这张是小学升初中的时候,瞧这刘海,还是我给剪的。”

    温韩看着照片上的女孩,齐刘海,披肩发,一身蓝色带白杠杠的校服,鞋子不是统一的,一双分不出颜色的运动鞋,鞋头破了一个小洞。

    还有一张照片是班级集体照,应该是郊游,没穿校服。女孩站在人群最不显眼的地方,身上的衣服明显有点小,袖子短了一小截,黑色运动裤被洗地有点发白,跟周围穿着花裙子和牛仔裤的女孩们格格不入。

    女孩又瘦又小,目光有点闪躲,似乎不大愿意拍照。脸上的笑容有点勉强,远不如现在这般明艳。

    温韩握着项暖的手,紧了紧。

    从项暖家出来之后,一直到到停车的地方,他都没说什么话。

    项暖小声说道:“其实以前挺好开心的,就是物质条件差了点而已。”

    温韩回忆起自己上小学初中的时候,吃的穿的不说是最好的,却也已经是父母能给的最好的了,他拥有家人全部的爱。

    “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项暖怔了一下:“什么?”

    温韩拉开车门,坐进去:“小孩子对糖果总有一种特别的执念。看着弟弟吃棒棒糖,你一定也很想吃吧。你当时是怎么想的。”

    项暖靠在副驾椅背上,回忆道:“当时啊,就想着弟弟年纪小,当姐姐的让一让,应该的。”又道:“融四岁,能让梨。”

    项暖偏过头来,看着温韩说道:“都过去了,那些事,再也影响不到我了。你放心。”说完,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她柔声说道:“我有你啊,温韩,你比棒棒糖好吃多了。”

    他倾身上前,紧紧将她抱进怀里,许久不肯撒手:“要是早点认识你就好了。”又道:“走,我们去一楼挑戒指。”

    项暖嗯了声,突然又想起什么似地说道:“我们以前的那对戒指,你的那只在哪?”

    这也正是温韩想问她的:“我在家里,你的在哪?”

    项暖答道:“我的也在家。”温韩还以为她的那只丢了,耿耿于淮了好一阵子,憋在心里不敢说,生怕被她丢了。

    项暖靠在温韩肩膀上:“走吧,回家。”既然有了,就不用再买了吧,铂金戒指就很好了,钻石戒指浪费钱。

    晚上温韩洗澡的时候,项暖躺在床上,感觉枕头底下有个小盒子一样的东西,她拿出来看了一眼,是一枚钻石戒指,有鸽子蛋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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