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原身跟她继子继儿媳的关系开始急剧恶化,在此之前,原身跟她那个继子根本就没有多少交集,彼此之间也是能不理就不理,但是在她丈夫死后,她那个继子就觉得原身没有资格得到他家公司的股份。 甚至还想把原身撵出去。 让原身净身出户啥的。 如此一来,彼此没矛盾才怪。 原身丈夫的公司不是都靠原身父母帮扶才能逐渐起来,并且发展壮大吗,所以原身丈夫当年为了表忠心,也为了表示感激,特地把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都给了原身。 在她丈夫看来,原身的身体又不能生孩子,以后也不一定能活多久,股份给她也就给她了,反正等原身死了后,股份还是他们家的。 给的那是相当爽快。 这些东西原身根本无所谓。 因此也就没有拒绝。 但是吧,相关情况原身丈夫并没有跟他儿子说,也没好意思说他们家的企业之所以发展的这么好。 都是靠的原身父母。 于是她丈夫突然死亡,原身那个继子杜恒继承公司时才发现,他只能继承他家公司百分之四十三的股份,剩余百分之四十在他继母手里,再剩余的百分之十七,则分散在一些小股东和公司元老的手里。 分散出去的少数股份,杜恒都知道,但是在原身手里的那百分之四十的股份是他根本不知情的,再加上他跟原身又没有血缘关系,所以他自然就觉得这是原身通过糊弄他爸得来的,抢了属于他的东西。 于是自然是又闹又折腾。 甚至还起诉等等。 原身的身体本来就不好,被他这么一折腾自然就更不好了,于是当时原身是躺在医院里,愤怒的命令自己代理律师去跟杜恒打官司。 原身不想惹事。 但是也不代表她怕事。 这一场官司打下来的结果不用说,肯定是原身获胜,因为当初她丈夫赠与原身股份的时候,是特地做了公证的,这一点真实不虚,根本就不容别人推翻,杜恒如何胜? 更何况,原身跟她丈夫的婚姻关系是确凿存在的,结婚证也是有的,在她丈夫去世之后,原身的继承权并不比她那个继子来的低,如果原身真的强硬追究继承的话,那甚至还能再从她继子获得的百分之四十三的股份中再撕一部分下来。 也正因如此,原身那个继子才在起诉失败之后,迫于无奈的找到了原身,跟原身认错低头啥的,希望原身不要再起诉继承权的问题。 当时原身看在她那个丈夫刚去世没多久的份子上,最终并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追究,只是从此之后基本没怎么回过老宅,就在她正常治疗的那家医院边上,自己花钱盖了一座疗养院,在里面住了下来。 彼此勉强也算相安无事。 相安无事了大概六年。 直到六年后,杜恒无意中看到自家闺女高考体检单,发现她的血型跟他与他媳妇都不符合,而且他跟他媳妇根本生不出来o型血时。 原身才被他们家给折腾的。 再一次惊动。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