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因此何乐而不为呢? 杂志社那边也很感兴趣,所以乔木在花了四个月时间,写了八篇中篇之后,便正式跟杂志社那边签了一份长篇的连载合同。 并且于当年十月底。 开始长篇武侠连载。 这一连载就是六个月。 当然了,实质意义上来讲,六个月的连载相比较于长篇而言还是短的,因为很多长篇就是连载个三五年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乔木不是手速快吗? 人家一个月才能精细的写一万多个字出来,她一天就能写两三万字,杂志社那边看她写出来那么多字质量也不差,再加上观众呼声又比较大,所以便索性直接在杂志里面给她开了个专栏,一期十万字。 一个月两期,二十万字。 六个月正好一百二十万完结。 把读者看得开心的不得了,杂志社主编更是笑的眼睛都快没了。 因为他们杂志社靠着乔木疯狂的更新,六个月下来订阅量直接上涨了二十万份,这让他如何不笑。 乔木最后二十万字还没发出去呢,他就已经催乔木赶紧开下一篇了,而且还表示愿意千字十二签。 同时还问乔木要不要出版。 就是把书授权他们出版。 他们愿意给百分之十二版税。 这种事乔木当然是愿意的,不过乔木出于担心她那本已经全文都在杂志上连载过了,再出版卖的话销量可能不会很好,愿意收藏的人应该也不会很多,所以特地把新开的长篇往后推了一个月。 花了半个月时间给第一本长篇写了份十万字的番外,然后发给杂志社主编,让他把番外添加到出版印刷的那本书的后面再发行。 主编那边虽然觉得有些浪费。 但并不想得罪乔木。 所以还是同意了乔木的要求。 并且正式于当年,也就是八四年的五月份,印了一万份书发行。 三天不到,就全面售罄。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