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如栏(下)-《洛蓝的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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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项,德金讲述了抓到曹某的经过,以及人赃俱获的详情。听到曹佾偷盗的物品及数量,连四大家修仙者都愤怒起来。真是贪心啊!
第三项:论刑。有曾经受过曹佾恩惠的喊,赔钱可以不死。大多数凡人妖精们唯有沉默,城主余威尚在,他们还没有习惯直面强大的修仙人——哪怕是道基已碎的仙人也不是随便个谁敢惹的。
等观众宣泄过了,洪夫人说,事实清楚,不容抵赖,受害人家属现在可以提出惩罚意见。
咦?还有这个过场哪?有人心思灵敏,马上想到这是城主府对被告留下的操作空间——有本事你们把受害人家属搞掂。
贵族们的焦虑不安思绪立刻得到极大缓解,如果有这个缝隙,律法治国就不完全是刚性的,那么就存在了妥协的可能。
心情大定。
不就是钱嘛!给许个前途,放点好处下去,讨价还价一下,就能结案了。
果然有家属提出只要赔偿了就可以不用抵命。这金额也并没有脱离群众预算:未来他们大概劳作到死能挣多少钱,再加一成。
只有一个小男孩,那凡人的儿子喊,“我只要爹爹回来!你带着钱去死!!”
洪夫人道:“意见不能统一,请淳化真人城主先满足这位孩子的意愿,复活其父。”
复活?这是要逆天啊!轰地一声惊呼,连玉牌都压制不住那振奋了。
嵊蓝盛装上台,他没有废话,直接将小男孩拉到身边,让他握住自己的枝杈手,二人同时挥动。肉眼可见的曹佾双手单腿消失无踪,地上的管钥匙的那位尸体身上起了小旋风,不一会儿,他坐了起来。
观众们被吓傻了,包括曹佾:先前有谁知道新任城主还有这逆天改命的本事?
父子相拥大哭,叩谢城主,这戏码赚足了一大波眼泪。
妖精的兄弟们立刻跪求城主施法救妖。
嵊蓝没有废话,直接化掉曹佾的腿与身体,将妖精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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